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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秋季沙龍公開徵集

全藝社與東方基金會將繼續合作,於十月份舉辦第三屆“秋季沙龍”,經過兩年的成功舉行,已成為本澳藝壇每年一度的盛事。去年共有三十七位藝術家合共一百一十五件(套)作品參展,包括了繪畫、版畫、雕塑、攝影、錄影等不同媒材。約百分之十五的作品被買家收藏。去年“秋季沙龍”不僅創設了平臺,讓本地藝術家能借此交流,互相觀摩學習,另一方面也為藝術收藏家提供了一個契機,使他們輕鬆地把心頭好帶回家。

經過連續兩屆“秋季沙龍”的成功舉辦,“秋季沙龍2012”仍將進行作品的公開徵集,希望借此向更多本澳年輕藝術家提供機會和平臺,交流及學習;更希望“秋季沙龍”可以令更多的優秀藝術作品得到發現與重視。並能給予藝術欣賞者以及收藏家一個購買藝術品的理想平臺。願這場藝術盛宴有更多藝術熱愛者參與其中,一起享受藝術之美!


東方基金會藝術獎


為了鼓勵本地18至35歲的年輕藝術家創作,本年度東方基金會會將設“東方基金會藝術獎”,獲獎者將獲機會於2013年到葡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駐葡創作(包括機票及食宿等大獎總額不少於澳門幣五萬元),詳情請參閱比賽報名表格。


2012秋季沙龍公開徵集章程


1.  參展資格
     1.1 參展者必須為澳門居民;
     1.2 參展作品必須為當代藝術創作:繪畫(包括油畫、塑膠彩、版畫、水彩、素描等,不包括傳統中國水墨及書  法)、雕塑、裝置、攝影、錄影(含對白之作品如為非英語的影片須配有英文字幕,錄影作品長度不得超過十五分鐘)。

2. 提交申請表
    所有申請參展的作品請填妥申請表,並以電郵、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全藝社(申請參展階段不需提交作品實物)。

3. 申請截止日期
    提交申請表之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28日。

4. 注意事項
    4.1 錄影作品DVD光碟上應注明作品標題、作者姓名、片長和螢幕比例;
    4.2 申請參展者最多可提交作品數量最多為十件,包括各種創作媒材;
    4.3 所有作品必須具適當裝裱;
    4.4 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物料、創作、製作及裝裱等費用。

5. 評審
    5.1 所有申請參展的作品將由全藝社以及本地資深藝術家進行評審,最終選出參展作品;主辦機構將於十月初通知入圍參展作品的作者,並安排時間收取作品;
    5.2 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。

6. 作品提交地點
    全藝社
    澳門黑沙環馬路52號廣耀工業大廈十樓
    電郵地址:afamacao@gmail.com

7. 作品退還
    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,未能售出的作品需作者親自前往全藝社取回。

8.  展覽日期及地點
     展覽日期由2012年10月27日至11月25日於澳門白鴿巢前地十三號東方基金會。
     開幕日期時間:2012年10月26日 下午6時30分

9. 其它
    9.1 參展費用全免;
    9.2 所有參展作品,全藝社將與參展藝術家簽訂協定書,作品若成功出售,全藝社將收取出售價的40%作為行政費用,而藝術家需自行負擔繳立稅款事宜;
    9.3 參賽者應對作品擁有所有的版權,並簽署相關表格以保證作品為原作;任何違反有關法律條款的申請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;
    9.4 主辦機構對本章程有最終解釋權。

查詢:
    全藝社 — 蘇小姐/劉小姐
    電話:2836-6064 (辦公時間:10:00-13:00 / 15:00-18:00)
    電郵:afamacao@gmail.com
    網頁:www.afamacau.com